1、首先需要確認該傷者是實習學生還是試用期職工,兩者發(fā)生工傷的賠償方式是有很大的不同。
2、如果是受傷的是實習學生,從法律角度看,大學生實習階段與用人單位之間不成立勞動關系。
用人單位與實習大學生不存在勞動關系,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和保護,也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但可以申請人身損害賠償。
3、如果是試用期職工,可以通過正常工傷認定程序,然后進行傷殘鑒定,按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賠償,這個與是否簽訂合同沒有必要的聯(lián)系。
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怎么辦
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可以及時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舉報,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單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在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nèi),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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