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有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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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主要有以下情形: 1、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 2、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公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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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額是,勞動者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的,賠償其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賠償其半個月的工資。但如果是由于勞動者的過錯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則不需要給予賠償。
2020.06.19 203 -
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一般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預告用人單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
2020.10.25 298 -
勞動者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需要什么條件
勞動者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需要的條件: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
2020.01.24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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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條件有哪些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
2022-04-05 15,340 -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效勞動合同的解除條件有哪些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勞動合同的無效】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
2022-04-15 15,340 -
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有哪些條件
一.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條件 (1)當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向勞動者預告: 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嚴重違紀,即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yè)
2022-04-25 15,340 -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一、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三、經濟補償按
2022-02-1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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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要根據勞動者的工作過年限來定。按照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工作時間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
1,714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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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員工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有: 1、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為員工提供勞動條件或勞動保護的; 2、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足額、及時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在職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
2,660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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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違法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終止勞動合同,這種情況需要向員工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作為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的本人工資。公司辭退員工必須要具備法定的情形,經過法定的程序,否則單位需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不具備法定理由,不遵守法定程序解除勞動關系的,都是
2,143 2022.04.17